相关问答
涉外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单方面调解进行,交警可以转交当事人协议的赔偿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死亡交通事故的,应当...
在这起事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主要是医疗费,当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受害人也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后续治疗费一般是等费用发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交通事故中不能调节的情形,具体如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如果当事人双方一致申请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才会接受调解,交警部门在调解过程当中,一般会做如下工作 (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并对其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交通事故调解后还能起诉。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在签订调解协议并且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