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何判断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单一性呢?满足如下条件的,可以将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1、外观设计可合案申请的条件之一是该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满足如下条件的,可以将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1、外观设计可合案申请的条件之一是该两项以上外观设计的产品属于同一类别,即该两项以上外观设计的产品属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同一小类。 2、同时出售,其含义应限定为习惯上同时出售的产品,也就是通常在市场上成套出售的产品,例如由床罩、床单和枕套等组成的五件套床上用品。为促销而随意搭配的产品,如书包和铅笔盒,虽然在销售书包时赠送铅笔盒,但是这不应认为是同时出售,不能作为成套产品提出申请。
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对于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设计特征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材料、内部结构等特征,应当不予考虑。 下列情形,通常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 (一)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相对于其他部位; (二)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相对于授权外观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 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的,法院应当认定两者相同;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的,应当认定两者近似。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赔偿标准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 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4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