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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停车场被刮蹭,停车场需要赔偿,相关规定如下:1、损失应由停车场和司机双方共同负责赔偿;2、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
停车场停车被刮蹭停车场是否会赔偿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收费停车场车子被划伤应当由停车场负责,收费停车场是带有保险义务的;2、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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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停车场没什么过错应当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1、如果是免费停车,停车场仅在其对保管车辆的毁损、灭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像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非消费性场所的免费停车场,停车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遇到肇事者逃逸,车辆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 2、如果是收费停车场,一种是专门收费的停车场,对停放车辆收费,并能出具停车凭证的。还有一种是商场、饭店等消费性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停车是商家提供给顾客的一项配套服务,是有偿商业行为,也属于收费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刮擦等情况的话,停车场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规定: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1、停车场对于车辆遭窃通常有责任,但保管人已经尽到应尽保管义务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根据寄存人的要求,保管约定物,达到保管结束条件后返还原物,而寄存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且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八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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