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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作出了规定。 ...
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对履行地有明确约定的,可以约定的履行地为管辖依据。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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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 1、双方当事人就贷款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依照约定确定。 2、关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事后补充协议。 3、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8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具体是出现了什么纠纷?是对方不履行吗?你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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