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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
离婚后共同房产分割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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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未支付住房的贷款住房,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尚未偿还的贷款是房地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按照分割协议进行分配。 2、夫妻双方未能就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配,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财产进行适当分配,如果一方有转移、隐匿夫妻财产行为的,依法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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