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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只有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才构成事实婚姻,此时间截点后在法律上为同居关系。 其次,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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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对继子有扶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再婚夫妇离婚的继父母有义务抚养继子女。但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者继母可以继续抚养受过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继父没有义务抚养继子女。但是,如果继父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继子女成年后,也有赡养继父的义务,继子女也有被继父抚养的权利,也可以作为继父遗产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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