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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准,遗嘱没有公证没所谓,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样可以生效,房产继承的问题要等你婆婆百年之后才开始,你婆婆百年...
根据你所说情况,当年经过公证的材料应视为外公外婆已将房屋赠与或者遗嘱继承给了你的婆婆(因材料内容不详,无法确定是赠与还是遗嘱),房屋在原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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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虽然登记在你老公名下,但仍然应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应该有一半是你的,所以你老公只能处理他自己的那一半,你的一半他无权处分。这种遗嘱继承的官司很复杂,比如遗嘱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格式要求,比如立遗嘱人是否意识清晰思维正常,内容是否真实合法,都直接影响到遗嘱的效力问题,不知道你们现在处于何种状态,如果你老公已经去世,你可以起诉你老公的遗嘱无效,要求法院按法定继承处理,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联系,建议在律师指导下收集有利证据进行诉讼准备,以提高你们的诉讼胜算。
当然有你的份,一人一半,毋庸置疑。第一:是你们婚后买房第二:是你们共同出资第三:有贷款买房作为凭证
首先要搞清楚业主的定义。对物业公司来说,只要居住使用房屋的都可以叫业主,都是他们服务的对象,那怕你是租客。按这个标准的话,你只要住在房子里,就是业主,就可以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 业主的另个含义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叫产权人。你所说的业主可能是指这个意思。对于夫妻的房产,不能光看房产证的。因为很多夫妻共同的房产可能是登记在一方名下。所以,即使房产证只有你老公的名字,不代表就一定是你老公一个人所有。 首先,看房子购买的时间,如果是结婚前,那才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后买的,还要看购房款是哪来的,夫妻有没有关于财产的约定等综合判断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就有一半的产权,你就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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