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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资产作为抵押,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债权的一般债务就是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
企业以资产作为抵押,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债权的一般债务就是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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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依照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抵押、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物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如果抵押权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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