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你朋友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可能被处以...
1、按规定,从抽血样送检到将血检报告通知到醉驾者手中,应限定在9个工作内完成(送检时限三日,检验鉴定时限三日,鉴定结论送达时限三日),节假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你朋友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可能被处以1-6个月拘役,且血液酒精含量严重超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从重处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会见和辩护(醉驾引起的危险驾驶罪往往从拘留到审判可能一周不到,建议抓紧时间办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你朋友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可能被处以1-6个月拘役,且血液酒精含量严重超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从重处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会见和辩护(醉驾引起的危险驾驶罪往往从拘留到审判可能一周不到,建议抓紧时间办理)
1、按规定,从抽血样送检到将血检报告通知到醉驾者手中,应限定在9个工作内完成(送检时限三日,检验鉴定时限三日,鉴定结论送达时限三日),节假日不包括在其中。 2、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3、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需要对案件涉及的其他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0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482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