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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1、小孩子在校被其他学生摔伤了的,如果学校有证据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不承担责任,应由致使孩子受伤的学生的家长承担责任。如果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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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该学生的家长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其次,学校如果没有很好的尽到教育、安全保护义务那么也要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最后,赔偿的项目有:身体受到伤害之后,可先住院治疗;根据医院的诊断病例,及花销费用向侵权人要求赔偿,索赔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伤势严重,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然后再根据伤具体的伤残等级索赔;索赔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以上项目的具体数额还需要了解户口、工资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我们面谈,我会列一个详细的赔偿清单,赔偿数额一目了然,跟对方协商不成那么就只能起诉解决了。
你的孩子受伤时如果是十周岁以下,推定学校有过错,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的孩子受伤时如果是十周岁以上,学校承担的是一般过错责任,如果你不能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两者的区别是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即:十周岁以下,学校承担举证责任,十周岁以上,你承担举证责任。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尚不能作出准确判断。
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则由学校和致使孩子受伤学生的家长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有证据证据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则学校不承担责任,由致使孩子受伤的学生的家长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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