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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诀的罚金去法院缴纳就可以了: 1、法院判刑后的罚款,应该是财产刑之一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当事人拿着该票据...
罚金是指强制执行罪犯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额的刑法。罚款作为财产刑,以剥夺罪犯的金钱为内容。罚款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出罚款的票据,当事人拿着这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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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中的罚金当然需要缴纳。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判处的罚金是需要交纳的,交纳罚金如果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事判决中的罚金当然需要缴纳。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判处的罚金是需要交纳的,交纳罚金如果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犯罪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届满后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是在被执行人未能自动缴纳的情况下进入执行程序而实施的,因此,它以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和数额缴纳罚金为前提条件。只要“期满不缴纳”的,就可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判处被告人财产刑的,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其缴纳。 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扣押、冻结财产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314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罚金的执行相同于金钱给付的执行,金钱给付的执行方法和措施适用于罚金的强制执行。 罚金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因为,罚金只是对犯罪人个人的惩罚,而不对其家庭成员的处罚。根据罪责自负原则,对犯罪人家庭成员所有的财产不能以犯罪人应当缴纳罚金为由予以强制执行,除非犯罪人家庭成员自愿以其财产缴纳犯罪人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9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根据这条规定,已处的罚款应当折抵罚金,且应当在罚金判决书中明确予以折抵。当罚金进入执行程序后,已被罚金折抵的同额罚金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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