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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只要有户口就能上学的。因为在我国各地区的城市中,小孩上学都是按户口所在地进行分配上学的,只要有户口就会让小孩配就近的小学校就读的...
不能办理该项: 1、直系亲属投靠迁入户口的,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互投靠迁移: 2、并且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应在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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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对应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2、学位房只是表明该房屋是附带学位的,在监护人及子女的户口迁入该房产的前提下,可以确保在就近的学区入读(有名额),否则就存在调剂入学的可能。
没有这个规定。如果有,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买了学区房,农村户口不迁到城里,小孩能在学区房上学。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对转入的学生,学校应当按其原就读年级安排插班。必要时可按其学业水平安排年级。经转出和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转入校同意并签章后可以转回、居住地变更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联系表,学生持联系表到拟转入学校联系。第二十九条转学应在寒,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及学籍信息变更,需转入或转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可参照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直辖市迁入本市的,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有本市户籍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回到原就读学校确认,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依据《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市内转学的。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持户籍,实行“籍随人走”。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不予转学。第二十三条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一)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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