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那边是刻意刁难你这种情况,对方拒绝支付费用可以走法律途径...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甲方必须按时付款。如有拖延五日以上,责任方需向对方承担损失,即按误工费人民币250元/日结算。”的规定,要求赔偿从甲方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索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五条:”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的损失主要指购买招文件的各项费用、标书制作费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及投标人的差旅费用、误工费用等的损失。
按时支付工程款是甲方的主要义务,对方拖欠,你们可以顺延工期,这符合法律规定。最好送达,并由甲方签收,如不签收,可以采取公证送达方式。具体可根据建筑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来进行。同时还要注意提出工程索赔,注意索赔的期限和连贯性。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工程款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首先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管相对甲方,施工方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还是要据理力争,争取在合同中尽可能约定一个对施工方有利的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因为,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施工单位享有主动权,如果业主建设单位延期付款就可以顺延工期来制约业主,因此应当争取在工程完工前最大限度的争取支付较大数量工程款。再者,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一旦业主建设单位出现逾期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情形,不能碍于情面,而不及时提出,应及时提出要求付款的书面申明或索赔申请。这样一是可以在工程索赔程序中获得主动,二是也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提供了最充足的证据。再者,对于工程款的支付状况要及时核对,必要是定期和业主建设单位采取财务对账的方式来固定证据。对账的书面单据要加盖双方的印章。这样及时发生了纠纷也可以使得施工企业处于有利地位。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9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1,5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