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经审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以下裁判:(一)赔偿义务机关的不予受理决定或者驳回申请决定正确的,判决予以维持;(二)赔偿义务机关的不予...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当事人包括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示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示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21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