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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住房贷款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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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贷款范围包括: 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4.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贷款对象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有效居留期限);(三)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为取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五)借款人共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六)借款人同意用本市产权明晰的房产作抵押,借款人用所购买的期房作抵押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并具备担保资格的法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或以第三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七)借款人办理质押的,应用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八)借款人购房的首付款占购房总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20%;(九)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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