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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欠款与公司无关。债权人起诉胜诉,胜诉后,在执行过程中,人民...
1、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有其独立的财产,大多数的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债务的。 2、法人代表以及股东如果已经完成了公司认缴的出资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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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3、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此时公司出现债务,只要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就不会承担其他责任。相反,有限责任应在未缴足额范围内承担。需要强调的是,个人独立公司的法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与公司财产的区别,在没有单独制作财产报表的情况下,一旦公司出现债务,法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全额缴纳外,还应当按期全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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