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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按揭在实务操作中,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下面我将具体讲解一下,二手房转按揭风险的相关情形:一、卖方突然变卦。二手房转按揭,首先卖方需要还...
二手房抵押转让的风险包括:卖方突然改变主意,买方面临钱房两失的局面;提前还贷需要一定的时间,卖方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买方向银行重新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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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包括:提前还贷需要一定的时间,卖方承担的风险增加:银行拒绝提前还贷;卖方还清最终贷款后,买方向银行重新申请贷款,被银行拒绝;卖方改变主意,买方面临钱房两失的局面。
(一)一房二卖的风险。如果逾期办理过户,由于房屋产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因此卖方完全可以将房屋再卖一次,从而影响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在二手房的交易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买卖双发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并不急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是等待一段很长的时间之后,再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究其原因,很多都是为了避税。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由于很多的二手房交易进行时,出卖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还不足五年,要全额征收营业税,因此买卖的双方为了避税,才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了如此的约定。为了保险起见,有的买卖双方为此还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了公证。 但这并不保险,由于交易时间过于延长,增加了交易过程中出现意外及一方违约的可能,即便将合同进行公证,也不能排除出卖人将房屋再次转让的可能,即一房二卖的可能。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房屋等不动产的转让,在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并不是谁的合同签订在先房屋就归谁所有,而是谁先登记过户房屋就归谁所有,因此即便房屋买卖合同经过了公证,但出卖人又将房屋转买他人,并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则该房屋就只能为他人所有,而先前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就只能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了。由此可见这种为了避税而延迟办理房屋登记过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实际上增加了交易双方的风险,因此,希望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此进行理性的思考,作出合理的选择。
二手房转按揭在实务操作中,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下面我将具体讲解一下,二手房转按揭风险的相关情形:一、卖方突然变卦。二手房转按揭,首先卖方需要还清房贷,以及解除抵押,这样才能办理后续交易流程。如果购房者先付了首付款,来帮助卖方还,一旦卖方变卦,买方很有可能面临钱房两失的局面;二、提前还贷需要一定的时间。卖方在结尾款时,往往会涉及到提前还贷。虽说银行允许借款人提前还贷,但需要提前预约,一般为10到15个工作日。同时,提前还贷办理的时间越长,卖方所承受的风险也就越大;三、可能无法过户。二手房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产权过户。如果购房者买的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或者被查封,那么将无法过户,这样将会对购房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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