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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虽然都是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制裁行为,但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种类分别还是有较大的区别,如下: 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
取消行政处罚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报告、投诉,责令行政机关改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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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的性质。重大涉外事件性质与一般涉外事件、专利事件、海事、海商事件专业性强,性质与一般事件不同。这些特殊性质的案件应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2、事件的简化程度。在确定级别管辖时,需要考虑案件的繁简程度,将简单的案件分配给低级人民法院,将复杂的案件分配给高级人民法院。3、案件的影响范围。案件影响范围越大,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水平越高。
现在如果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话,一般来说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类型:1。这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警告,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的正式否定评价。这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额,剥夺一定财产权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制裁各种行政违法行为。三、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渠道和方法取得的财产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违法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归国有的制裁方法。四、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机关强制行政违法者暂时或永久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制裁方法。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所拥有的国家允许其享有一定权利或者从事一定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六、行政拘留。这是治安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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