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户口要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你的户口簿要写申请结算,申请中要写明未婚生育的过程。社会抚养费可以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支付。向计划生育部门缴纳社会...
有出生证明的子女,可以随母亲到户籍地公安机关上户口;没有出生证明的子女,需要做亲子鉴定,然后可随父亲到户籍地公安机关上户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非婚生婴儿应当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试行)》,第十六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这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现在要做的流程: 1.先到本人生小孩的医院、让医院补开一张《出生证明》。 2.再拿着本人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交罚款、交了罚款计生部门会开一张《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给自己。 3.再拿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上户口。记得要跟公安说:是要给《非婚生》的小孩上户口、这样公安才不会要你的结婚证。根据《户口管理条例》政策,非婚生子女和计划外生育的婴儿能上户。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上户,女方得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居(职、村)委会证明;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有的地方不用这个) 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填表报所长审批后,户籍内勤办理落户手续。
父亲没有结婚证,但如果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可以办理户口。因为非婚生子女也有申报户口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可以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申报户口,不提交结婚证直接申报。有出生医学证明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超过2岁的,向派出所申请并提交材料,派出所报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由派出所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696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