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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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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在我国专利分为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每种专利的申请方式都是有所不同的。
根据最新修订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转让手续需要登记,具体细则如下: 1、专利权转让。专利权合法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2、专利实施许可。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3、专利质押融资。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即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提起外观专利诉讼需要审查分析专利是否有效,有无影响专利有效性的情况、确定侵权主体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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