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保证市政设施的完好并充分发挥其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城市排水应当遵循雨水污水分流、污水集中处理和保障防洪排涝的原则。排水实行许可证制度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临时封闭道路的,登报通告后方可施工;(二)道路挖掘现场应当设置工程信息公示牌、安全防围、护栏、明显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三)公示挖掘许可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四)按照批准的位置、范围、用途、时限挖掘;(五)挖掘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挖掘位置的地下管线情况,与相关产权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中触及地下其他设施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六)挖掘沥青混凝土路面或者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应当使用路面切割设备切割沟槽边线;(七)回填土方必须按照规范分层夯实,保证质量,不得混入垃圾及其他杂物;(八)挖掘期限届满,应当及时拆除障碍物,清理平整场地,并接受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事前办理延期手续。
城市供电、供水、消防、燃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交通、治安监控、公交场站等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涵设置的各种设施(以下简称依附设施)依据相关规定,由各自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应当符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出资人自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并接受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排水户禁止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或者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规定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二)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三)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超标排放污水及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四)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29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463人已浏览
8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