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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合同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定金只是防止违约造成的损失而设立的,不付定金不影响效力。...
从马先生的情况来看,应该已经就其交易的房屋与买受方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原来签订的居间协议是否继续约束买卖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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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了医患协议书,也不用担心。实际上,“医患协议书”有无法律效力,应根据其内容具体分析。“医患协议书”可分以下几种: (一)医患赔偿协议。是内容是,发生医疗纠纷后,就医方对患方的赔偿问题签订协议。这种诉讼外就和解或曰“私了”的方式法律通常并不禁止,但应注意的是: 第一,该种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包括:不得以这种方式了结构成刑事犯罪如医疗事故罪的医疗纠纷;赔偿数额上不能。 第二,即使签了这种协议,也不能剥夺患方就同一问题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 (二)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这是指实施手术或复杂的临床检查前,由患者或家属或患者所在单位在医疗方已拟好的“同意书”上签字。笔者认为核种“同意书”的意义有两个方面:其一,患方签字后,表明医方实施手术、麻醉符合卫生法规规定的程序,即从等距离意义上表明医疗行为合法。其二,患方签字后,表明患方对该医疗措施的固有创伤及可能发生的医疗意外已经知晓,如确系医疗意外致使病人身体损害医疗方不承担。但该“同意书”不能免除医疗方的过失赔偿责任,医疗方不能认为只要患方在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上签了字,医方就可免除一切法律责任。 (三)医方通过与患方签订协议免除。这种协议内容违法,是无效的,理由很简单:医方在医疗过程的业务注意义务是由法律、法规、规章、医疗操作规则明确规定的,是一种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根本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变更或免除。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对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没签日期有效吗应该就没有什么影响。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如果已经确认了有违约行为,那么一般情况下就要由双方协商如何处理和赔偿,协商不成就要走法律程序了。违约方也要依法或者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实践中,判断一方当事人是否违约是很复杂、很专业的问题,它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律师不建议当事人自己来判断是否已经违约。而且就算发生了违约,您也需要有专业人士提前指导您如何收集证据,或者发律师函来确保己方的利益。即使是违约方,在诉讼中还有一定几率可以争取减小违约金。所以遇到违约的情况,您非常需要委托专业的法律人士提前介入的,否则就算您是守约方,也可能因为您证据不齐备而在诉讼中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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