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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一般包括:(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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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权交换。 也就是说,建设部门以自己所有的房子和被拆除的房子交换所有权,被拆除的人获得了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产权交换时,双方交换的房屋面积基本相等,面积应按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面积的总和。住宅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周边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住宅建筑各层面的直接生产和生活使用面积的总和。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的楼梯、通道等占有的净面积的总和。结构面积是住宅建筑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占有面积的总和。 (2)定价补偿。 根据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和方和方式评价后,建设公司一次向被拆除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价格,补偿被拆除人因拆除房屋而受到的损失。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3)产权交换与价格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额的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社价格结算的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额结算和超过或不足的住宅房屋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的一般做法是,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新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结算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在规定配置标准内,超过部分按住宅成本结算的建筑面积超过规定配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商社价格结算。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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