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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长偿债期限,缓解偿债压力。 (2)改善财务状况。 (3)获得债务重组直接收益。...
1.以非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2.修改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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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是一个组织单位,如果是外聘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财产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以个人名义欠款,应由自己承担;以公司名义欠款,应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是私营企业,归法人代表自己所有,以个人名义和公司名义欠款都一样。
破产后,债务需要以公司的财产偿还。公司破产财产是指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和破产程序结束前为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是由债务人不当得利造成的破产费用、共同利益债务和债务。《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的原因是破产边界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1、破产重整实际上是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达成的一种暂时和解,即给企业一定时限让其对其资产和经营重新整合,看能否起死回生摆脱破产状态; 2、破产重整也是为了给企业一个机会,毕竟恢复生机的企业有可能更好的清偿债务,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3、如果进入破产重整状态,为了保障企业能够以最轻的负担开展恢复工作,即使部分债权人对企业的某些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从而可以优先受偿,但是在重整期间这种优先受偿权是收到限制的,即他们不可以在破产重整期间对其享有担保权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等从而提前受偿,因为这样会影响整个企业的财产状态,从而影响重整过程的稳定顺利进行,也就是影响了其他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保护的可能性。 如果你对于破产重整对债务人应该怎么处理还有疑惑,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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