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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此处的房屋,包括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农村房屋等各类性质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的含义,所谓买卖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协商签订的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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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 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5、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本质是以等价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卖方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不同。二、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其权利和义务也有相应的关系,即买方的权利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是卖方的权利。三、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买卖合同可以在双方意思一致的情况下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四、买卖合同一般为非式合同。一般来说,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性不需要有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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