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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国有银行当中有职务的人,可能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具体量刑情况如下: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
如果是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可能涉嫌犯罪。如果不是自己的主管原因造成的,不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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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1)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2)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2、造成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直接经济损失总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额在20万元以下,但间接经济损失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要要件,但涉嫌滥用职权前款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要件是: 一、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各级立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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