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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经申请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
你说的情况要根据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来执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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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得看你们当地的政策,就像广东那边的政策就是少数民族也要计划生育。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聚居在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少数民族夫妻是农村居民的;(二)少数民族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另一方是城镇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三)夫妻均是农村居民,一方是非少数民族,并在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的;
从2016年元旦起,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政策。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符合规定的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二胎。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按照原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 (二)夫妻双方在少数民族乡、村居住或者工作满五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二)两个子女中有一个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 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两款规定。
现在全面开放了二胎政策,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职业,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继单独两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这是中央基于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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