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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这种事情发生在学校门口,学校本应该有管理义务,但是没有尽到义务,需要承担责任,打人者也要承担民事、刑事责任。对于造谣的家长,可以起诉对方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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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没有过错则没有责任。建议及时报警,并要求派出所尽快委托鉴定机构做伤情鉴定,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当然以上的赔偿项目还由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比如:误工费由受伤者的个人工资收入、住院天数及受伤者所在单位是否扣发工资等决定;护理费由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及所在单位是否扣发工资等决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由住院的天数及省内省外住院等决定;伤残赔偿金由所受伤是否构成伤残及几级伤残等因素决定。
学生在校园外发生打架斗殴行为的造成人身损害的,学校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人身损害的责任人可依据债权责任法规定认定。 相关法律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学校是否有责任,需要看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要是学校没有尽到自己应尽之责的话,那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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