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财产分配跟户口性质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在具体处理时会有所差别。夫妻...
离婚财产分配跟户口性质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在具体处理时会有所差别。夫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夫妻与城市夫妻在分配上并无差别,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具体地说: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以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其他财产分配,基本参照上述分配方式进行。
农村夫妻与城市夫妻在分配上并无差别,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具体地说: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以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其他财产分配,基本参照上述分配方式进行。
离婚财产分配跟户口性质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在具体处理时会有所差别。夫妻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归个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870人已浏览
4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