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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刑事案件在多数人的概念中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法院来判决的案件。其实,在刑事案件中也有被害人自己提起诉讼的,称为刑事自诉案件。 1、由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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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什么是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抗诉分为两种: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实践中,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主要是基于:(1)原裁判认定事实确有错误;(2)原裁判定案证据不确实、充分;(3)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4)原裁判量刑畸轻畸重;(5)审判中有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可能影响到判决、裁定的公正性。申诉和抗诉的区别是非常大的,一般申诉是由人民群众、普通公民对已有的判决有异议,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如果是抗诉的话,是由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相关异议而进行相关抗诉。两个的主体不同,一个是普通公民一个是检察院。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刑诉》第183条对刑事案件申诉抗诉上诉规定,自接到判决书后次日起10日以内; 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刑诉》第183条规定,自接到判决书后次日起5日以内;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的期限,《刑诉》第184条第1款规定伟自接到上诉状后的次日起3日以内;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的期限,《刑诉》第184条第2款规定为自接到上诉状后次日起3日以内;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刑诉》第182条规定为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的次日起5日以内; 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作出是否抗诉决定并答复请求人的期限,《刑诉》第182条规定为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次日起5日以内; 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期限,《刑诉》第145条规定为自收到决定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被不起诉人不服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期限,《刑诉》第146条规定为自收到决定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可见,同级人民检察院不经过上级有关单位的批准不能直接提出抗诉,真正开始启动抗诉程序也是有一定的审查周期的。如果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连人民检察院自身都觉得有问题,恐怕很多时候也很难使犯罪嫌疑人或受害者信服。抗诉就是要保障法院审判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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