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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法院不应受理案件申请,已经立案的,应裁定驳回起诉。对于可由公安机关受理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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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处理。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可以判处无罪。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总计起来计算拘留最长就是37天,超过三十七天是肯定不能拘留的,如果37天证据仍然不足,一般会改变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氏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祝”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得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这种表述是不符合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一经立案就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的权益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给予保障的,即由检察机关指控犯罪,所以,在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就不存在所谓的原告。提问中的原告应当指的是被害人,但被害人报警,侦查机关立案后,被害人就失去了阻却刑事诉讼的权力,即被害人没有权力要求不追究被告人的责任,所以,也就不存在提问中所谓的撤诉。被害人的谅解只能对被告人的量刑产生作用,但不能阻却刑事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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