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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
不可以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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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将房产指定给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看情况: 一、父母立遗嘱指定由其兄弟姐妹来继承财产的,则父母的兄弟姐妹作为遗嘱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 二、父母作为被继承人,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死亡或者均放弃继承的,父母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 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父母的兄弟姐妹无权继承父母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过继出去的子女,如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享有养父母的继承权,并不享有生父母的继承权,但生父母立有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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