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按照贪污罪定罪量刑,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是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携带公款潜伏和逃跑的行为。从“携带”与“潜逃”的关系、“公款”的范围、正确理解“携带”的内涵这三个方面认定。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先后之分,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
挪用公款10万元,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变,即从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失去控制,符合主客观一致的原则,故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3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