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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建设换乘枢纽,并配套相应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配备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服务设施...
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许可证件。对没有车辆运营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经营车辆,可以予以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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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线路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客运服务资格证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
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从事运营服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有关服务规范;(二)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班次运营,不得擅自变更;(三)不得强迫乘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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