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调解,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产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具体法律效力,但需要经法院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具体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效的调停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一)确定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有效人民法院的调停书送达当事人,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达成共识,经法律确认,原争议的法律关系发展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再次发生争议。这是法院调停书在实体法中的效力。(二)结束诉讼的有效当事人的调停协议是由人民法院主持的人民法院根据调停协议制作的调停书和调停记录,在法律上确认当事人的调停协议。因此,人民法院的调停书送到当事人和调停记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论在法律上最终得到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院调停在程序法上的效力。(三)强制执行的有效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觉履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调停书有支付内容,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确定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