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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是可以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我市购买成套住宅(含二手房)达到60平方米,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可落户3人。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一人。一套住房五年内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原房主的户口必须迁出)。有一点要注意,落户口,必须原来的户主把户口给转出去,卖房子给你的户主如果死活不把户口转出去,你还是不能转成南京户口,这个事先要了解好,协议好的你可以去南京公安局户籍科咨询或者再南京公安局网上查询。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费用很低的2.档案可以转过来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但是当事人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 2、只有对方同意接收,才可以转学籍在市区就读,否则应在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为便于说明,以江苏省为例,供参考):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第六条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前款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人员,不包括在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这是以前购房落户政策时这么规定的,为的是防止不停的转手不停的有人落户。 现在不是这样的了,现在是积分落户政策,房子只是一个评分项,有房子也不见得就能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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