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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成交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交易行为中止:(一)公示公开期间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二)交易主体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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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交易行为中止:(一)公示公开期间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二)交易主体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尚未执行完毕;(三)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矿业权交易的其他情形。矿业权交易行为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矿业权交易。
、拍卖出让矿业权的,每宗标的的投标人或者竞买人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出让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招标、拍卖或者重新组织或者选择其他方式交易。
出让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二)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矿种、地理位置、拐点范围坐标、面积、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开采标高、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出让年限等,以及勘查投入、矿山地质及土地复垦要求等;(三)投标人或者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五)获取、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七)交易的缴纳和处置;(八)风险提示;(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十)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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