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一、贩卖毒品的量刑幅度有四档,最严重的一档是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二、根据最高检、最高法和公安部关于毒品犯罪的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美沙酮是属于毒品的一种,非法持有美沙酮的,要依据持有的数量量刑,如果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日,洪江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以被告人刘某某、袁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袁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经查明:2013年6月1日晚上7时许,被告人刘某某打电话给袁某某,问杨某(另案处理)是否需要冰毒,袁某某次日打电话给杨某,杨某说现在没有钱,准备购买50克冰毒。6月3日,刘某某来到袁某某为其开的洪江区武陵城大酒店1215房,袁某某就打电话通知杨某,杨某随即来到1215房间,刘某某就从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掏出两颗麻古与杨某、袁某某共同吸食。随后,刘某某和杨某进行冰毒交易。被告人杨某当时想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50克冰毒,但刘某某告诉杨某其交给杨某的一包冰毒分量比50克要多,并说钱的事晚上再谈,没有钱下次再给也没有关系。杨某拿到毒品后,就与刘某某、袁某某三人一起离开1215房间,杨某将购买的毒品放在其骑来的摩托车后备箱中,然后又返回到武陵城大酒店1102房,刘某某、袁某某则离开武陵城大酒店。杨某回到武陵城大酒店1102房间不久,听到公安局正在查房的消息,就直接离开了武陵城大酒店。次日,侦查人员将杨某抓获,并从杨某的摩托车内查获杨某从刘某某处购买的毒品,经称重为100.7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袁某某共同贩卖甲基苯丙胺100.7克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刘某某通过被告人袁某某的居间介绍向被告人杨某贩卖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犯罪处罚;被告人袁某某明知刘某某向杨某贩卖毒品,积极居中介绍、联系杨某,帮助刘某某向杨某贩卖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协助作用,系从犯,酌情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贩毒涉嫌贩毒罪,如果属于冰毒,应当按照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如果是鸦片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948人已浏览
6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