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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条款是比较多的,主要包括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那么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的效力...
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方或者是合同履行地来考虑管辖法院的。 公司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都在本县,双方约定管辖无法律依据,应认定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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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方或者是合同履行地来考虑管辖法院的。 公司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都在本县,双方约定管辖无法律依据,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方或者是合同履行地来考虑管辖的。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都在本县,双方约定管辖无法律依据,应认定为无效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方或者是合同履行地来考虑管辖法院的。 公司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都在本县,双方约定管辖无法律依据,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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