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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
连带责任的担保一般是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因此连带责任担保的解除,应该是在以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结束或保证事项结束时解除。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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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清偿责任的不会坐牢。连带清偿责任属于民事纠纷,若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可能会涉及民事赔偿,一般不会涉及刑事犯罪。且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1、连带责任的担保一般是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因此连带责任担保的解除,应该是在以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结束或保证事项结束时解除。 2、《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比如担保合同中的保证人,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连带责任的构成还有其自身的条件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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