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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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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年后进行工伤鉴定有关内容, 1,工伤认定期限是一年,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断的情形,否则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 2,你可以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角度,起诉老板或者公司主张权利,因为钢板未取出,侵权行为处于延续状态,并且没有做伤残鉴定,也不知道损害后果,这个期限我认为并未过期,可以想办法起诉主张。 3,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你有证据证明确实为在公司工作的,可以主张一年的双倍工资,以及按照你的工龄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一年工龄就有一个月工资补偿。
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依照法律的授权,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也是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前提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鉴定,是工伤职工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认定且伤情相对稳定时,即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不论是否严重,都需要进行工伤的鉴定。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一)提交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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