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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该问题协议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提交相关证据,让法院对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进行合理合法的分配。《...
新婚姻法对离婚后债务一般都是认定其中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为抚养教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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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 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第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通过双方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分担清偿责任。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找不到人的,法院可以判决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可以判决可以先找到的一方垫付债务。因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所有债务。这个人垫付后可以找对方追偿。
对夫妻共同债务要有证据证明,向录音,证人证言等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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