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三人同样是案件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当然可以以上诉人身份提出上诉。r《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不服行政一审判决上诉状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消、变更原裁判的书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第二百三十四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由上诉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后,上诉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三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一、在十五日内上诉,则一审判决未生效,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执行判决的相关内容。二、对于上诉期的法律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4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5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