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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上约定的有效期截至日应为工程合同要求的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一个月到半年,并会在保函中声明此确切日期...
1、要想弄清这问题,必须了解建筑工程合同的属性,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等。 2、双务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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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项目的最低保修期为:(一)基础设施项目、房屋建筑的基础项目和主体结构项目,是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供冷系统供热期和供冷期;(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工程合同的付款期限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并没有做强制规定。 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既可由法律规定,也可由当事人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解除权人应当在相对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第二,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除合同催告有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 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解除权人应当在相对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然而,对于法律未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且相对人又没有催告的情形有约定的,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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