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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强制过户的条件为判决书包含了实物交付以及协助办理过户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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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过户,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被法院查封、有抵押贷款的车不可以办理二手车辆过户手续,必须在经济纠纷处理完之后裁可以办理二手车辆过户手续。车辆归谁所有就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和协助执行书来机动车服务站变更到所有人身上,这种判决的车辆拿着判决书还有法院协助执行书去办理不需要交纳交易税就可以正常落到所有人身上,之后车辆就可以正常买卖过户了。 如果车辆因为查封托审的话拿着协助执行书去办理年审也不罚款,正常办理年审上线费需要交纳,这种判决是强制执行的和原车主就没关系了,车主不配合过户没有登记证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的话也可以正常办过户,都可以补齐手续交纳正常的补手续的费用就可以了。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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