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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是按《民法典》规定,抵押人如提供房屋抵押需到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也就是办理他项权证。如果抵押人是法人,需要提供抵押人和抵押权...
1、他项权证是等买受人的产权证办理下来后拿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后的产物。 这个他项权证是由银行掌握的,因为这笔购房款是向银行申请的,所以是由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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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去房产局下属的房产交易所办理(有的地方在政务中心房产交易所柜台),要身份证,房产证,房屋评估报告,如果手续全当天就能办好。
1、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公章,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共有证)原件、复印件(2008版以前的老房产证未登记共有人的还须携带婚姻证明文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评估报告或房产价值确认书,到管辖房管局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核准、办理完毕后由房管局发放给抵押权人他项权证。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
1、办理他项权证时,抵押人去房管所领件。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2、贷款还清后,抵押人从抵押权人手中领回。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房产在还完抵押贷之后,可以从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那里取回房产他项权证,房主应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手续,房产他项权证被收回,同时在房产本上注明抵押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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