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
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失。与合同解除相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大致有如下区别: 1、合同解除制度设立是为了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而撤销权制度是法律为了保全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所设立的一种措施,它并不在于保障当事人实现其真实的意思。 2、从主体上看,可合同解除的申请人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人或受害人。而在合同撤销中,撤销权的主体是债权人。 3、从对象来看,合同解除中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解除权,撤销的是自己的行为。而债权人的撤销权,旨在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 4、从效力上来看,合同解除只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所以解除权的行使只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而在合同保全制度之中,撤销权的行使将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5、从权利的存续期间来看,两种权利的行使都要求从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该规定并不适用于合同解除。
虽然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二者的区别在于: (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 (2)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 (3)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而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1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720人已浏览
4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