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 ⒈公安对被监视居住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⒉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
可以 1、公安对被监视居住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2、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视居住的人跟自由身没多大区别吧应该,只是出县出市出省要报告批准,应该跟监外执行大同小异的,是能够看电视的
可以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只是违法,但没有涉嫌犯罪,没有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警察却二十四小时监控,并在家偷装摄像头,其行为完全是违法的,当事人有权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投诉,要求纠正其违法行为。 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说明监视居住的理由、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网络等通信进行监控。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派出所或者其他部门协助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1,452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