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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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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该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1、如果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在夫妻离婚时,个人债务还是由欠债的一方来承担。 2、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离婚的时候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协商承担。若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则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共同债务的承担作出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夫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要求来认定,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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