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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损失确定。共同实施职务侵占罪的,共同实施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职务侵占罪的金额。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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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侵犯职务罪的犯罪金额被认定为受害者的实际损失,共同实施侵犯职务行为的,共同实施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实际损失是侵犯职务罪的金额。公司、企业和其他公司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性,非法占有本公司的财产,金额在5千元到1万元以上的,必须追诉。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告: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其次,两者必须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再次,共同犯罪不一定有主从之分。有可能都是主犯,即在犯罪中都是不可或缺,不存在一个辅助作用的情形。 最后,如果有主犯和从犯,认定应该看其在犯罪中的作用。 同时,是否能够被认定为从犯,对量刑是有影响的,这个和律师的辩护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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